2025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芦溪南坑车湘傩舞李修明纪录片拍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5 | 作者:
2025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芦溪南坑车湘傩舞李修明纪录片拍摄”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 12月 15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DD-PX-2025-016
项目名称:2025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芦溪南坑车湘傩舞李修明纪录片拍摄”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2025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芦溪南坑车湘傩舞李修明纪录片拍摄”项目 |
1 |
项 |
2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0日(如出现传承人身体不适或项目拍摄环节因环境内容因季节而延后的情况,可将服务期后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是 R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R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本项目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 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275972123@qq.com,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5 年 12 月 15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萍乡市文化馆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 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投标。
3. 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5.信用承诺制
5.1本项目支持萍乡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规定。
5.2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3采购人有权在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根据《关于推进萍乡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2〕20号),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萍乡市文化馆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投发大厦
联系方式:潘磊 139799214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博爱路
项目联系人:贺运平
电 话:17779960960
萍乡市文化馆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12月3日
投标网站:https://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81e74461-d0b1-4e61-bfea-538e38393424&inpvalue=%E9%9D%9E%E9%81%97&dataSource=0&tenderAgency=

赣公网安备:36030202000243号